万科将召开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二股东宝能将分红24亿

计思敏2018-05-15 08:09:40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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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4日晚,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将于2018年6月29日在深圳总部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
  按照公告,万科此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包括《2017年度董事会报告》、《2017年度监事会报告》、《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续聘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以及关于发行公司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按照万科此前披露的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万科2017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送人民币9.0元(含税)现金股息。
  以2017年末公司总股份数11,039,152,001股计算,2017年度现金股利计人民币9,935,236,800.90元,占公司2017年合并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5.42%。根据万科年报,截至2017年底,深圳地铁集团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38%,位列第一大股东,宝能为第二大股东,持有万科A股股份28.04亿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40%。
  不过,伴随着4月以来披露的两笔大宗交易交易信息,宝能持有万科A股股份已缩至26.84亿股,按照分红预案,二股东宝能或将分红24.1亿元。
  此外,万科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发行公司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公告显示,董事会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批准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性授权,在授权时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单独或同时发行、配发及处理公司H股股本中的新增股份,同时不超过该议案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时公司已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20%的新增股份。
  按照公告内容,万科此次增发公司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期限为自2017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或者本项议案获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后十二个月届满当日或者公司任何股东大会通过特别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给予授权之日,这三个时间里面最早的一个日期为止。
  公告显示,万科将于按照万科年报,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万科在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共1,314,955,468股,全部为公众持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1.91%,市值约为港币410.27亿元。
  此外,授权议案还指出授权公司董事会在行使上述一般性授权时制定并实施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拟发行的新股类别、定价方式和/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发行数量、发行对象以及募集资金投向等,决定发行时机、发行期间,决定是否向现有股东配售。
  值得一提的是,万科A股近日接连出现大宗交易,4月17日以来,万科A已出现13笔大宗交易,截至目前,万科A累计成交约71.58亿元,累计成交股数达2.48亿股。
  其中12笔大宗交易卖方营业部与宝能集团旗下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减持万科A股的营业部一致。
  截至5月14日收盘,万科A报27.94元/股,万科H股报32元/股,涨幅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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