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2016公积金新规定:实行差别化最高贷款额

2016-08-04 09:03:22 来源:秦皇岛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据秦皇岛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秦皇岛将调低一人缴纳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随着贷款业务发展和贷款总量增加,为保证有效还款,进一步规避和防控风险,根据目前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将贷款家庭中仅有一人缴纳住房公积金(包括未婚职工)的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调整为4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维持60万元不变。

??本规定自2016年9月1日起实行。

??公积金小知识:

??公积金又称公司的储备金,是指公司为增强自身财产能力,扩大生产经营和预防意外亏损,依法从公司利润中提取的一种款项,不作为股利分配的部分所得或收益。主要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转增公司资本。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法定公积金,也叫强制性公积金,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比例必须提取的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又称任意盈余公积金,是指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于法定公积金外自由提取的公积金。

??公司的公积金来源有以下几项:一是股票溢价发行时,超过股票面值的溢价部分列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二是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按比例提存部分法定公积金;三是股东大会决议后提取的任意公积金;四是公司经过若干年经营以后资产重估增值部分;五是公司从外部取得的赠与资产,如从政府部门、国外部门及其他公司等处得到的赠与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