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江苏 安徽 浙江 福建 江西 上海 四川 海南 北京 重庆 河北 广东 辽宁 天津 山西 湖南 广西 河南 甘肃
威海 临沂 芜湖 杭州 南昌 成都 成都开发协 贵阳 西安 深圳 佛山 宁波 广州
2018-06-26 15:10:52
??2018年6月25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今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根据《通知》,规定本市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内已有1套住房的,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4年后方可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市外迁入的户籍家庭(退伍转业、家属随军落户的除外),落户满1年且在本市稳定就业,或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商品住房。
??长沙《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原文见下文。
限售加速下沉至三四线 遏制炒房成地方主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