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清新 2016-08-18 08:04:30 来源:新华社
??此外,对于退休提取、非首次提取等住房公积金业务,也将实现“零材料”办理。这意味着,今后职工在办理上述三项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只需要出示身份证明和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就可以了。
??国管中心表示,对于其他需要公积金提取的情况,如购买北京地区新建商品房、自住型商品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中心将继续推动与相关部门信息的互联互通,从而进一步简化这类业务的提取手续。
??近期,国管中心积极推动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等业务,提出实行提取承诺制。核心是通过“职工诚信承诺+信息共享比对”的方式,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方便单位和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这种方式意即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申报信息并作出承诺,另一方面,国管中心根据职工申报的网签合同编号、网签密码和贷款情况等信息,凡可与相关部门进行联网审核的,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据介绍,目前暂不具备联网信息审核条件的公积金提取情形仍需提供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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